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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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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信用办〔2016〕6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企业信用管理贯标

  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区、国家级开发区,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诚信形象和市场竞争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环境,根据省信用办《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及开展2016年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工作的通知》(苏信用〔2016〕40号)等有关政策要求,现就今年组织推进我市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6年,我市上报省计划完成贯标企业100家,市级示范企业15家,组织申报省级示范企业3家。

  二、工作步骤

  1、进行工作部署。向有关企业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对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将任务分解落实。(2016年7月20日前完成)

  2、集中开展培训。各区、国家级开发区负责召开贯标培训会议,搭建企业与备案信用服务机构对接平台,邀请专家对申请贯标企业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辅导。(2016年8月20日前完成)

  3、实施企业贯标。企业按照《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规范》自主开展贯标工作,备案信用服务机构负责咨询辅导,市信用办协调,做好相关服务工作。(2016年9月10前完成)

  4、组织贯标验收。企业贯标完成后由企业所在区和国家级开发区信用办根据企业要求,组织贯标验收。通过贯标验收企业,将获得全省统一颁发的贯标证书。(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

  5、开展示范创建。各区和国家级开发区信用办在企业贯标数超过10家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示范创建意愿强,且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申报市级示范创建企业。市信用办会同相关部门在各区和国家级开发区信用办推荐基础上,通过信用审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市级示范创建企业名单。市级示范创建企业委托备案信用服务机构进行信用管理咨询辅导,对照标准进一步开展示范创建,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对市级示范企业,市信用办将制发牌匾和证书。(2016年10月底完成)

  6、申报省级示范。市信用办会相关部门在市级示范企业中按照10%比例,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示范企业。(2016年11月底完成)

  三、政策扶持

  1、资金支持。贯标企业每家补贴1000元(含省200元)工作经费;为市级示范企业信用服务机构补贴中介咨询评估费6000元(含省3000元)。

  2、政策优惠。通过贯标验收和市级示范企业,名单将在诚信南京网站进行公布。对市级示范企业,在江苏省优秀企业家评选、财政扶持资金申请等方面,实行绿色通道,优先办理。

  四、检查督促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市信用办会相关区(开发区)组织推进企业贯标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五、有关要求

  1、今年企业贯标实行各区自愿,不再下达指标,但企业贯标将列入每年考核加分项目,并根据完成数量加分。

  2、各区和国家级开发区信用办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要深入企业,掌握创建工作情况,加强指导协调和服务,将创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

  3、请各区和国家级开发区信用办于9月10日前将辖区贯标验收企业名单和推荐申报创建市级示范企业名单上报市信用办,同时上报市级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4、《江苏省信用管理贯标企业申报表》请在诚信南京网站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

  联系人:市信用办 张 忠,电话:68789710;

      特此通知。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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